推動企業建立健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廣東有最新舉措。《廣東省現代企業制度建設促進條例》(下稱“條例”)日前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將于明年元旦起施行,這是全國首部聚焦促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的地方性法規。
當前,廣東登記在冊經營主體已超2000萬戶,經營主體總量穩居全國第一,其中登記在冊企業率先突破900萬戶。條例充分結合廣東實際,對規范治理結構、明確管理制度、引導激勵創新、強化風險防范等作出規定,以地方立法提振企業發展信心。
強健企業筋骨:引導完善組織管理制度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主要載體,公司治理結構是現代企業制度中最重要的組織架構。條例針對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在組織建設、管理制度等方面作出有區分、有側重的一系列規定。
針對國有企業,條例規定國有企業應當完善權責法定、權責透明、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規范決策、執行、監督等各環節要求。規定應當制定重大決策事項、重要人事任免事項、重大項目安排事項、大額資金運作事項清單,明確具體標準、決策規則和程序,并與一般性經營事項明確區分。還從具體工作層面,將國有企業“三重一大”事項清單的做法予以固化提升。
針對民營企業,條例更側重支持和引導,把尊重民營企業的自主經營權和引導構建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充分融合。例如提出,支持和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規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強化內部監督,健全風險防范機制。
“企業做大以后,如何有效制約控股股東、實控人行為,幫助企業合規經營,是條例重點關注的問題。”參與條例制定的省法學會民營經濟法治研究會會長、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院長陳云良說,還有一個重要問題是讓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分開、企業經營者行為和公司經營行為分開。為此,條例規定,支持和引導企業建立健全與企業性質、規模、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內部審計制度,及時預防、發現、治理經營中違法違規等問題。
優化政府服務: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等制度
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條例設置“優化服務與監管”專章,對政府部門加強合法權益保護、提升涉企服務、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等作出規定。
企業和企業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條例明確,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規范涉企監管執法行為,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違法干預經濟糾紛,禁止違法違規對企業和企業經營者采取強制措施。應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違法行為投訴舉報處理機制,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和拖欠企業賬款清償長效機制,依法處理侵犯企業和企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廣東金橋百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韋運文參與了條例制定,他表示,作為外貿大省,條例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要求縣級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完善企業國際化經營的公共服務,支持和引導企業依法合規開展投資經營等活動,為企業識別和規避境外投資風險、維護合法權益提供幫助。此外,條例還提出要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
“我印象深刻的是條例明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幫助企業形成科學的管理制度。”中山市人大代表、廣東華農農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盧楚琪說,希望條例施行后政府有關部門能加強引導幫助,例如開展針對性培訓,結合一人公司財產混同等典型案例,講解賬戶分離、財務審計等實操方法。
陳云良建議,希望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專家等多種方式幫助企業理解條例內容,引導支持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制度賦能提升企業管理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記者 姚瑤
見習記者 吳靜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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